常识 | 秦王获罪 |
释义 | 秦王获罪982年3月,金明池水心殿落成,皇上将坐船到那里游览。有人向皇上告发秦王廷美想趁此时机偷偷地发动事变,若不成功,就假称有病,待在家中,等皇上的车到临近时,再趁势作乱。皇上不便暴露此事,只是免去廷美开封尹的职务,授西京留守职位。四月,宰相卢多逊与秦王廷美勾结,怨恨太宗的事又被揭露,廷美被勒令归还私人住宅,卢多逊被罢官,流放到崖州(今广东崖州)。五月,开封府李符向皇上进言道:廷美不思悔过,希望能将他迁到边远的地方,以防不测。于是,廷美又被贬为涪陵县公,安置在房州(今湖北房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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