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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秦桧
释义
秦桧(1090—1155)南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字会之。政和进士。历任左司谏、御史中丞,靖康二年(1127)因上书金帅反对立张邦昌,被俘至金,后为完颜昌(挞懒)所信用。建炎四年(1130)随金军攻楚州,被挞懒纵归,诈称杀死监守金兵,夺船逃回。绍兴元年(1131)任参知政事,旋拜相。次年,被劾专主和议而罢。八年再相,前后贬逐张浚、赵鼎,独相十七年,收韩世忠、岳飞、张俊三大将兵权,以“莫须有”罪名杀害岳飞,与高宗共同主持议和投降活动,向金纳币称臣,订立“绍兴和议”,两据相位,历封秦、魏两国公,结纳死党,控制台谏,屡兴大狱,斥逐异己。深受高宗宠信,卒赠申王,谥忠献。开禧二年(1206)追夺王爵,改谥谬丑。

秦桧  1090—1155

南宋大奸臣,和金投降派的代表人物。字会之,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徽宗政和五年(1115)登第,钦宗靖康初任御史中丞。金兵攻下东京,他与徽、钦二帝及其他一些大臣被掳走。他被金太祖赐给其弟挞懒任用,从而成为挞懒的亲信。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十月随挞懒进攻山阳(今江苏怀安)被遣归宋,自己谎称杀了监管者逃回。深受高宗宠信,被任为礼部尚书,后又两度为相。对金力主和议投降,不惜任何代价,完全听从金的要求。他任用党羽勾龙如渊为御史中丞、施庭臣为侍御史,来压制反和舆论。网罗同伙成立修政局,自任提举,以修改军、政体制和修订军政路线,适应降金需要。排斥打击主战反和的人,有的甚至被牵连后代。名将岳飞一贯坚决主张抗金,反对和议,在抗金战争中屡建大功。他统领的岳家军使疯狂的金军闻风丧胆,沮丧地叹道:“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秦桧受金“必杀岳飞,方可议和”的密令,对岳飞恶毒诬陷谋害,造成历史上一大冤案。其晚年更为残忍,屡兴大狱残害反对过自己的人。在陷害忠良的同时,极力安插亲信培植党羽,对附和自己的无耻之徒皆予重用。当权期间,堵塞言路,封闭皇帝视听。凡事独断专行。此外,贪污、受贿、勒索,无所不为,其家财比朝廷左藏库还多几倍。他于绍兴十五年(1155)病死。做恶多端,留下千古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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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6:3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