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秦桧 |
释义 | 秦桧 1090—1155南宋大奸臣,和金投降派的代表人物。字会之,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徽宗政和五年(1115)登第,钦宗靖康初任御史中丞。金兵攻下东京,他与徽、钦二帝及其他一些大臣被掳走。他被金太祖赐给其弟挞懒任用,从而成为挞懒的亲信。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十月随挞懒进攻山阳(今江苏怀安)被遣归宋,自己谎称杀了监管者逃回。深受高宗宠信,被任为礼部尚书,后又两度为相。对金力主和议投降,不惜任何代价,完全听从金的要求。他任用党羽勾龙如渊为御史中丞、施庭臣为侍御史,来压制反和舆论。网罗同伙成立修政局,自任提举,以修改军、政体制和修订军政路线,适应降金需要。排斥打击主战反和的人,有的甚至被牵连后代。名将岳飞一贯坚决主张抗金,反对和议,在抗金战争中屡建大功。他统领的岳家军使疯狂的金军闻风丧胆,沮丧地叹道:“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秦桧受金“必杀岳飞,方可议和”的密令,对岳飞恶毒诬陷谋害,造成历史上一大冤案。其晚年更为残忍,屡兴大狱残害反对过自己的人。在陷害忠良的同时,极力安插亲信培植党羽,对附和自己的无耻之徒皆予重用。当权期间,堵塞言路,封闭皇帝视听。凡事独断专行。此外,贪污、受贿、勒索,无所不为,其家财比朝廷左藏库还多几倍。他于绍兴十五年(1155)病死。做恶多端,留下千古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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