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礼论 |
释义 | 《礼论》《荀子》篇名。认为“礼”为“先王”调节人们欲望、避免争乱而制定的“度量分界”,其主要内容是“养”(养人之欲)和“别”(贵贱有等)。强调礼是衡量一切的最高标准,治国的根本,“人道之极”,“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认为“礼”对人性有导化和矫饰作用,强调衣冠服饰和声乐颜色等,都要符合“礼”的规定。人如能以礼为行为规范,通过道德涵养和审美活动,就能收到“化性起伪”的效果。还认为“礼”是万世不变的法则,决定宇宙万物的变化。在美学上提出“无伪则性不能自美”的命题。从人的感情欲望来说,人性本恶,不能成为美,只有通过后天的教育和伦理道德的修养,才能使人性从恶转化为善,实现人格之美。审美活动合于“礼”,才能体现贵贱之别。 《礼论》北宋李觏著。共七篇。完成于宋明道元年(1032)。系作者在研读《周礼》后而作。集中论述礼的内容、结构,以及道德与上层建筑其他部分的关系,发展了自荀子以来的儒家“礼论”。认为礼、乐、刑、政、仁、义、智、信八者,“是皆礼也”。其中,乐、刑、政,“礼之支也”;仁、义、智、信,“礼之别名也”。而“饮食,衣服,宫室,器皿,夫妇,父子,长幼,君臣,上下,师友,宾客,死丧,祭祀,礼之本也”。并论述礼、乐、刑、政与仁、义、智、信的关系。前四者为“法制”,后四者为道德。认为有道德,“然后有法制”,“无法制”,则道德也“不得以见”。“备其物,正其法,而后仁、义、智、信炳然而章矣。”还探讨礼的起源,认为礼是“顺人之性欲而为之节文者也”,也是因夫妇不正、父子不亲、长幼不分等混乱的社会关系而“为之节文者也”。但又认为这些皆由圣王而作。文章所述人性论观点,未脱韩愈“性三品”之说。编入《直讲李先生文集》。 《礼论》北宋王安石著。从自然人性论出发,以为礼“其制虽有以强人,而乃以顺其性之欲也”。人性中自有为礼的心理根据;祖猿之形虽与人相似,但其“天性无是而可以化之使伪”,不可能“绳之以尊卑而节之以揖让”。批评荀子“化性起伪”说,认为“荀卿之不知礼也”。但也肯定其合理之处,即可以使人“为尊者劳”,“为长者让”,“诎其放傲之心,逆其嗜教之性”。编入《王文公文集》。 礼论《荀子》篇名。旨在论述礼的起源和作用,故名。认为“礼”是区别富贵贫贱长幼的规范,用以确定等级名分,维持社会安定,“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宣称人们的社会生活不可无“礼”,“礼者,人道之极也”,为治国的根本,故“天下从之者治,不从者乱;从之者安,不从者危;从之者存,不从者亡”。又将礼与道、法相联系,认为“礼”是社会的根本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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