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礼治 |
释义 | 礼治春秋战国时期儒家主张以礼治国,故名。与“法治”相对。《左传·桓公二年》:“礼以体政。”天子、诸侯、大夫、士,“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左传·庄公十八年》)。要求贵族各依其位遵守礼之规定,不得僭越,以协调内部关系。孔子大力提倡礼治,把统治者守礼与治民相联系,并把礼之适用范围从贵族扩大到被统治者。认为“上好礼,则民易使也”(《论语·宪问》),“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民)有耻且格”(《论语·为政》)。荀子把礼理解为人类物质欲求之“量度分界”,作出“故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荀子·修身》)的论断。 礼治以礼来维持统治。“法治”的对称。周代实行礼治,西周末年,礼治遭到破坏。孔子提倡礼治,强调:“克己复礼为仁”,“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但也认为应对周礼有所损益。此后,礼治为儒家的重要政治主张。《礼记·礼运》:“礼者,君之大柄也。所以别嫌明微,傧鬼神,考制度,别仁义,所以治政安君也。”战国末荀子也说:“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荀子·修身》)但他提出:“礼者,法之大分”(《荀子·劝学》),赋礼以法的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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