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盛京牧厂 |
释义 | 盛京牧厂清代在盛京辖地分给八旗官兵之牧马场地。顺治五年(1648)题准:以奉天中前所、前屯卫、中后所三处土地,令八旗均分为牧厂。自东往西依次拨给两黄、两白、两红、两蓝旗。官地,禁买卖、盗耕。康熙十六年(1677)以大凌河东西牧厂荒地三十一万八百余亩,分别肥瘠,设立二等庄头三十八名,三等庄头二十六名,拨地开垦,以备分赏出府王公之用。 |
随便看 |
|
青年旅行网历史文化收录239286条历史文化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历史文化常识的释义详解,是旅游及文史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