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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二王书法
释义

二王书法 

东晋王羲之、王献之父子因书法卓著,世称“二王”。王羲之(303—361),字逸少,官至右军将军、会稽内史。因与扬州刺史王述不和,誓墓辞官,终老于东土名山。先从卫夫人学书,后博览前代名家法书,采择众长,备精诸体,尤善隶书,为古今之冠。论者称其笔势“飘若浮云,骄若惊龙。”又“行书为天下第一”,历代奉为书圣。王献之(344—386),字子敬,羲之第七子。官至建威将军、吴兴太守、中书令。善书法,殆与其父齐名。历代名家多将二王相提并论。唐张怀瓘《书断》评“(献之)尤善草隶,幼学于父,次习于张(芝)。后改变制度,别创其法……察其所由,则意逸于笔,未见其止,盖欲夺龙蛇之飞动,掩钟张之神气。”又《书议》:“逸少秉真行之要,子敬执行草之权。父之灵和,子之神骏,皆古今之独绝也。世人虽不能甄别,但闻二王,莫不心醉。”清刘熙载《艺概》:“黄山谷云:‘大令草书殊迫伯英。’所以中间论书者,以右军草入能品,而大令草入神品。”二王书法,历代学书典范。今流传名作有羲之《乐毅论》、《黄庭经论》、《草书十七帖》、《快雪时晴帖》、《奉桔帖》、《表乱帖》及《兰亭序》等,献之则有《鸭头丸帖》、《二十九日帖》、《洛神赋十三行》、《中秋帖》、《送犁帖》、《地黄汤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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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0 20: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