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王鸣盛 |
释义 | 王鸣盛(1722—1798)清江苏嘉定(今属上海)人,字凤喈,号礼堂,又号西庄,晚号西沚居士。少从父学,年长入苏州紫阳书院读书习经。乾隆十二年(1747)以五经中乡试,十九年成进士。与修秦蕙田所撰《五礼通考》。后擢侍讲学士,官至光禄寺卿。后辞官居苏州,闭门治经。晚年穷困,鬻文为生。其学受阎若璩、惠栋影响,研治《尚书》,著有《尚书后案》,力斥伪古文《尚书》。谓五经注疏,惟有《诗》、“三礼”、《公羊传》尚存汉人家法,其余经注出于魏晋,多失汉意,唐宋以下疏解,更无可取。又撰《十七史商榷》,对史事作校勘、补正,辨其异同。另有说经之作《蛾术编》和诗文集。此外,尚治小学、舆地及典章制度。 王鸣盛(1722—1797)清史学家、经学家。字凤喈,一字礼堂,别字西庄,晚号西沚。江苏嘉定(今属上海)人。曾任侍读学士、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光禄寺卿。学术上以汉学考证方法治史,师从大经学家惠栋学习经义,精通汉学,为“吴派”考据学大师。服膺《尚书》,积二十余年之力著《尚书后案》三十卷,多取郑玄之说,力主汉人家法。以考证方法治史,主张务实去虚。撰《十七史商榷》百卷,对从《史记》到五代的十九部正史进行校勘本文、补正讹误、考订史实,在史料鉴别、辑佚、整理方面有独特之处,为传世之作。另有《耕养斋诗文集》、《西沚居士集》等。还撰有《蛾术篇》,对中国古代制度、器物、文字、人物、碑刻、地理、金石等均有考证,具有一定学术价值。诗文方面著有《诗文集》,其中《耕养斋诗文集》、《西沚居士集》在清代文学史有一定地位。 王鸣盛(1722—1797)清学者、诗文家。字凤喈,号礼堂,又号西庄,晚号西沚。江苏嘉定(今属上海)人。乾隆十九年(1754)进士,授编修,擢侍讲学士,典福建乡试,官至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以事左迁光禄寺卿,寻以母丧归,卜居苏州垂三十年。著述宏富,长于经史之学,为著名朴学家。其“古文宗遵岩、震川,诗兼综三唐,……既而旁涉宋人,……虽转益多师,终归大雅”(王昶《湖海诗传》)。沈德潜刻“吴中七子”诗,以之为首。著有《西庄始存稿》、《十七史商榷》、《蛾术编》、《尚书后案》等。生平事迹见《清史稿》卷四八一、《清史列传》卷六八、《国朝先正事略》卷三四、《国朝汉学师承记》卷三。 王鸣盛 1722—1797著名的史学家,字凤喈,号礼堂,又号西庄,江苏嘉定人。乾隆十九年(1754)进士第二名,历任内阁学士、礼部侍郎等。乾隆二十八年(1763)因母丧回乡,从此不再出仕。家居三十余年中潜意研究经史,不和当时权贵通音问。王鸣盛的诗文并佳,但突出的成就在于史学。他撰写的《十七史商榷》一百卷,对从《史记》到《五代史》的十七部正史中的脱误处进行补正特别是有关地理、职官和典章等方面论述更为详尽。全书着重实际之考核,不尚空谈之言论。本书和钱大昕的《二十二史考异》、赵翼的《二十二史札记》并称为乾隆时代的史学三大名著。王鸣盛还著有《蛾木编》一百卷,内容系仿照顾炎武《日知录》的体例,对各项名物制度进行考订,其中颇多独到的见解,也是研究古代历史的重要参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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