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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海军部
释义

海军部 

清末官署名。1885年(光绪十一年)设海军衙门,中日甲午战争中北洋海军覆没,次年裁撤海军衙门。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又设海军处,由陆军部兼管。1909年(宣统元年)海军处由陆军部分出,改为“筹办海军事务处”,设筹办海军大臣二人,参赞一人,规模有所扩充。1910年(宣统二年)改处为部,设大臣、副大臣各一人为主官,下置军制、军政、军学、军枢、军储、军法、军医七司,分掌海军各项事务。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及以后的北洋政府亦设海军部,主官改称总长、次长。
海军部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海军处,暂隶陆军部。宣统元年(1909)设筹办海军事务处,以载洵、萨镇冰为筹办海军大臣。二年正式成立海军部。掌全国海军政务。置海军大臣、副大臣等官职,设有军制、军政、军学、军防、军医、军枢、军储、军法八司。另管辖船厂、船坞、军港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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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6: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