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洪皓 |
释义 | 洪皓(1088—1155)宋鄱阳(今江西波阳)人,字光弼。政和进士。初为秀州(治今浙江嘉兴)司录。建炎三年(1129),假礼部尚书,使金,为通问使。金人留不遣,使仕齐国刘豫,不受,流放冷山,后徙燕京(今北京)。多次拒受金官,屡向宋密奏金国动静。留金十五年。绍兴十三年(1143),归宋。除徽猷阁直学士。以忤秦桧出知饶州,又安置英州,徙袁州,死于途中。有《鄱阳集》、《松漠纪闻》、《金国文具录》等。 洪皓(1088—1155)宋文学家。字光弼。饶州鄱阳(今江西波阳)人。徽宗政和五年(1115)进士。宣和中为秀州司隶。高宗建炎三年(1129)擢徽猷阁待制,假礼部尚书使金,留金十五年。绍兴十三年(1143)始得归。权直学士院。后忤秦桧,出知饶州,徙袁州,至南雄州卒。谥忠宣,赠太子太师。其《又跋金国文具录札子》叙事详备,其他奏札亦正气凛然,坦诚明快。诗词多留居金国所作,《都驿亭》、《食羊次韵》等抒写被羁悲苦。词如《木兰花慢·中秋》则沉郁悲壮,凄怆感人。南归后作品则多抒发国步日艰、忠不被用之忧愤。如《过曹溪》三首之三“危机未履已如此,欲效前贤问上苍”,痛心疾首,感人至深。著有《松漠纪闻》、《鄱阳集》传世。生平事迹见《宋史》卷三七三、清洪汝奎编《洪忠宣公年谱》。 洪皓 1088—1155南宋官吏、使臣。字光弼,鄱阳(今江西波阳)人。政和进士,为秀州(今浙江嘉兴)司隶。秀州闹大水,百姓很多失业,他组织大家以织布自救。浙东运米从他的城下过,洪皓邀请郡守留住,郡守不同意,洪皓说:“愿以自己一身换十万人的命。”人们都感之切骨,外号叫他“洪佛子”。其后,秀州的军队叛变,纵掠郡民,没有一个得脱,只有过洪皓的门口时说:“这是洪佛子的家。”不敢冒犯。建炎三年(1129)知泗州(今江苏盱眙北)兼淮南、京东等路抚谕使,羁縻李成。后奉命出使金国,粘罕迫其为刘豫官,他不从,他说:“我奉命万里来到这,不能奉两宫南归,不愿偷生鼠狗间。”粘罕大怒,要杀他,旁边一酋说:“这是真正的忠臣。”于是被流放冷山,历尽艰难苦楚。当时徽、钦二帝迁居在五国城,他屡次密遣人致书,以通消息,又遣人南下,报告金兵虚实,请求军队进击金王朝。金帝闻其名,命为翰林学士、中京副留守等职,他回辞不就。绍兴十二年(1142),被释归宋。在金国被扣留十五年,回朝后,授徽猷阁直学士。因与秦桧不合,上书言秦桧不可苟安钱塘,为秦桧所忌,被贬居英州(今广东英德)九年,后徙袁州(今江西宜春),至南雄州(今广东南雄)病死。他学识渊博,能诗,尤工词,所作《江梅引》四首,表现了强烈的爱国感情。著《帝王通要》、《松漠纪闻》等,有《鄱阳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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