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法术势 |
释义 | 法术势韩非政治理论的基本内容。“法”,指官府制订、公开宣布、强制臣民遵行的法律和制度。“术”,指君主驾驭群臣的权术和手段。“势”,指君主借以统治人民的权势和地位。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韩非认为:“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韩非子·定法》)。又吸收慎到思想,认为“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韩非子·难势》)。从而把“法”、“术”、“势”结合为完整的法家政治理论。 法术势战国时法家思想的基本内容。“法”指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术”指君主统治的手段和策略;“势”指君主的地位和权力。在前期法家中,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齐法家已开始兼采“法、术、势”三派思想(见《管子》中的《七法》、《任法》、《法法》、《明法解》等篇)。战国末期韩非则对三者加以总结,认为商鞅重法,“然而无术以知奸”(《韩非子·定法》),申不害重术,但“不擅其法,不一其宪令则奸多”(同上),慎到重势,但势有“自然之势”和“人之所得势”(《韩非子·难势》)之分。他集先秦法家学说之大成,提出了以“法”为核心的完整的法治理论。强调法术势不可一无,“法”是基础,“抱法处势”(同上)、“行术”,三者相辅以为用,作为维持和巩固君主专制的“帝王之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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