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河东南路 |
释义 | 河东南路金地方建置。太宗天会六年(1128),析宋河东路为南、北二路。升晋州为平阳府,为南路治所。辖府二:平阳、河中;节镇州三:绛、潞、孟;防御州一:怀州;刺史州六:隰、吉、解、泽、辽、沁;县六十八;镇二十九;关六。金宣宗时,平阳府霍邑县升为霍州,隰州蒲县升为蒲州,河东府荣河县升为荣州,绛州翼城县升为翼州,泽州阳城县升为勣州,潞州涉县升为崇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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