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汪精卫 |
释义 | 汪精卫(1883—1944)广东番禺人,祖籍安徽婺源(今属江西),后迁居浙江山阴(今绍兴),名兆铭,字季新。清秀才出身。光绪二十九年(1903)留学日本法政大学。三十一年往见孙中山,加入同盟会,被举为评议部议长。曾任《民报》主笔。宣统二年(1910)与黄复生等谋炸摄政王载沣被捕,判终身监禁。武昌起义爆发后获释。与杨度等发起国事共济会,阻挠革命。在天津组织京津保同盟会,任会长。后参加南北和议,主张推袁世凯为总统。1913年宋教仁案发生,力主调和。1917年参加护法运动。1921年任广东教育会会长。1924年在国民党一大上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次年任广东国民政府常委会主席兼军事委员会主席、宣传部长。1927年任武汉国民政府主席,发动七一五政变。1928年与陈公博在上海成立改组派。后任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主席、行政院长兼外交部长等职。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主张对日妥协。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国民党副总裁、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国民参政会议长。1938年12月离开陪都重庆至河内发表《艳电》,公开投降日本,成为汉奸头目。1940年在南京成立伪国民政府,并任代主席、主席。后病死于日本。有《汪精卫文集》等。汪精卫 1883—1944大汉奸。原名兆铭,字季新,笔名精卫。广东番禺人。1903年,入日本政法大学。1905年加入同盟会,被推为评议部评议长。一度主编《民报》,大量撰文与《新民丛报》论战。1910年与黄复生等人因谋炸清摄政王载沣被捕,判死刑,后减刑监禁。武昌起义后获释,与袁世凯长子袁克定拜为把兄弟。南北议和期间,以同盟会会员的身份充当南方总代表伍廷芳的公开参赞,而暗中又充任北方总代表唐绍仪的秘密参赞。同时不断向孙中山施加压力,迫使革命派向袁世凯妥协。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后,赴欧洲攻读社会学及文学。1919年回国任职广东政府。1921年任广东教育会长、广东军政府最高顾问。1922年任总参议。1924年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1925年孙中山逝世后,出任广东国民政府常务委员会主席兼军事委员会主席和宣传部长。1926年3月中山舰事件后,被迫离粤赴欧。1927年回国。任武汉国民政府主席。发动“七·一五”反革命政变,公开叛变革命。大革命失败后,曾因与蒋介石争权夺利,组织过国民党改组派,参加新军阀之间的反蒋活动。1931年“七·一八”事变后,向蒋介石靠拢,任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主席、行政院院长和外交部长等职,一贯主张对日妥协。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任中国国民党付总裁、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国民参政会议长。1938年12月离开重庆,发表艳电,公开投降日本。1939年底与日本帝国主义签订卖国密约《日支新关系调整纲要》。1940年在南京成立伪国民政府,任伪主席。建立伪军和特务组织。残酷统治沦陷区人民。1944年病死于日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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