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武元衡 |
释义 | 武元衡(758—815)唐河南缑氏(今偃师南)人,字伯苍。曾祖为武则天族弟。建中进士。累为华原令、比部员外郎,擢御史中丞。为官严正持平,德宗誉为“真宰相器”。元和二年(807),拜门下侍郎、同平章事,力主抑制藩镇,宪宗特重之,信任逾于他相。后出任剑南西川节度使,封临淮郡公。以俭约治蜀,颇见成效。八年,还朝,再执相权,主持讨伐淮西吴元济,被淄青李师道遣人暗杀。擅长五言诗,多谱于乐章。著有文集十卷,今存三卷,又有《临淮诗集》二卷。 武元衡(758—815)唐文学家。字伯苍。缑氏(今河南偃师东南)人。建中四年(783)登进士第。元和二年(807)拜门下侍郎、平章事,后出为剑南西川节度使。八年复为相,因力主削藩,招藩镇忌恨,十年为刺客暗杀。诗藻思绮丽,唐张为《诗人主客图》奉其为“瑰奇美丽主”。其《行路难》、《送崔判官使太原》、《题嘉陵驿》等皆为传世名作。今存《临淮集》(又名《武元衡集》)。《全唐文》存其文十篇,《唐文拾遗》存其文三篇。生平事迹见《旧唐书》卷一五八、《新唐书》卷一五二。 武元衡 758—814字伯苍,太原(今山西太原)人。武则天族人。进士及第后授华原县令。德宗慕其才,拜比部元外郎,累擢御史中丞。王叔欲与之交,元衡拒不纳。顺宗立,拜太子右庶子。宪宗立,于元和二年(807)拜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旋兼剑南节度使,封临淮郡公。前任剑南节度使高崇文吏治无方且贪财贿,元衡到任时蜀地极为贫穷,元衡治理三年,蜀地物资充实。八年后还朝为执政,所行公正,不偏不倚,有长者风,帝悉以朝政委元衡。王承宗请赦叛将吴元济,元衡不允,承宗乃遣人乘夜黑杀害元衡。赠司徒,谥曰“忠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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