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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梃击案
释义

梃击案 

明末“三案”之一。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五月初四日,张差持枣木棍打进太子常洛居住的慈庆宫,打伤守门内侍,被执。巡皇城御史刘廷元以张差有疯癫病上奏。后经刑部会十三司官王之寀等再审,张差供系郑贵妃宫监庞保、刘成主使。时人怀疑是郑贵妃与其弟郑国泰的阴谋。神宗与太子因事连郑贵妃,不欲追究,杀张差、庞保、刘成以了案。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东林党人王之宷上疏攻击浙党人物刘廷元在办案中私结外戚。天启五年,魏忠贤及其党羽杨维垣翻梃击案,诬陷王之宷为罪首,将其逮下诏狱,死于狱中。
梃击案明末三案之一。万历四十三年(1615)五月,一男子名张差,手持木棍,闯进太子朱常洛居住之慈庆宫,击伤守门太监,至前殿时被执。经审讯,供系郑贵妃手下太监庞保、刘成指使。朝臣或疑郑贵妃欲谋害太子。神宗和太子不愿深究,以疯颠奸徒罪杀张差。随后毙庞保、刘成于内廷。

梃击案 

明代宫廷斗争中的“三案”之一。张居正去世后,明神宗朱翊钧亲政,统治阶级内部斗争日趋激烈,从而爆发一场关于皇储问题的论争。经东林党等人的反对,神宗宠妃郑贵妃子朱常洵未能立为太子,而王恭妃子朱常洛被立为太子。对此,神宗并不满意,而郑贵妃更是仇恨在心。神宗万历四十三年(1615)五月初四傍晚,有一男子手持枣木棍闯入慈庆宫门(皇太子朱常洛居住的宫室),打伤守门太监,直到前殿檐下,才被宫中太监擒获。第二天,皇太子朱常洛报告神宗,神宗命刑部审讯。巡皇城御史刘廷元审讯后称:这罪犯姓张名差,是个疯子。意在尽快平息此事。东林党人认为这是郑贵妃耍弄杀害太子的阴谋,要求重新审理此案,在朝臣的强烈要求下,神宗让刑部主事王之宩重新审理。王之宩在审理中发现:张差不疯不狂,有头脑有胆量。张差还告知王之宩他是受别人的指使才这样做的。王之宩把这些情况上奏朝廷后,舆论大哗。神宗不得不下令会审。得知张差是受郑贵妃宫监庞保、刘成的指使。神宗便召集群臣,迫使太子当廷宣称此事与贵妃无涉,并叫大臣不要挑拨他们父子的关系;又命法司将张差斩首,毙刘成、庞保于内廷。事情就此了结,史称“梃击案”。此事后来成为东林党与邪党斗争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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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7:5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