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李清臣 |
释义 | 李清臣(1032—1102)北宋人,字邦直。先世魏县(今河北大名西北)人,徙居安阳(今属河南)。皇祐进士。调邢州司户参军,为和川令。治平二年(1065)中制科,授平江军签书判官。召试除集贤校理,同知太常礼院。熙宁中,坐事出为海州通判,久之为京东提点刑狱,召为国史编修官。历同修起居注,进知制诰、翰林学士。元丰六年(1083),自吏部尚书拜尚书右丞。哲宗立,进左丞,因反对废除新法,罢知河阳,徙数州府。哲宗亲政,拜中书侍郎,主绍述之说,恢复青苗、免役法,变元祐之政。绍圣末,坐事罢知河南府,寻夺职知真定府。徽宗即位,入为门下侍郎,逾年罢知大名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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