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常识:

 

常识 李攀龙
释义 李攀龙(1514—1570)明山东历城(今济南)人,字于麟,号沧溟。嘉靖进士,授吏部文选司官。嘉靖二十五年(1546),充顺天(今北京)乡试考官。历任山西司郎中、顺德知府、陕西提学副使。三十七年,以病告归,构“白云楼”,读书鲍山下。隆庆元年(1567)再仕,任浙江副使,改参政,擢河南按察使。四年,以母丧归里,卒于家。善诗文,倡文学复古运动,与王世贞同为后七子之领袖。著有《沧溟集》、《春秋礼议》、《韵学事类》、《白云楼诗集》等。
李攀龙(1514—1570)明诗文家。字于鳞,号沧溟。历城(今山东济南)人。九岁丧父,家贫嗜学,里人目为狂生。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历任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出守顺德,擢陕西提学副使。后以母老辞归,在家乡筑白雪楼,读书其中。隆庆元年(1567)复出为浙江按察副使,在河南按察使任上因母卒还里,卒于家。与王世贞同为“后七子”领袖。认为文自西汉、诗自盛唐以下,都无足观。倡导摹拟、复古。王世贞谓其诗文“无一语作汉以后,亦无一字不出汉以前”(《艺苑卮言》)。所作诗以七言近体成就最高,为人推重。著有《沧溟集》,编有《古今诗删》,尚有旧题其编撰的《诗学事类》、《韵学事类》、《诗文原始》、《唐诗选》等,一般认为系人伪托。生平事迹见《明史》卷二八七、《国朝献征录》卷九二。

李攀龙  1514—1570

字于鳞,号沧溟,历城(今山东济南)人。明世宗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迁顺德知府,擢陕西提学副使,谢病归。穆宗即位,荐起浙江副使,改参政,擢河南按察使。先与李先芳、谢榛、吴维岳等结诗社,后王世贞、宗臣、梁有誉、徐中行、吴国伦先后入社,遂摈李先芳、吴维岳而为“七子”,即“后七子”。诸人多系少年,才高气锐,互相标榜。攀龙与世贞同为首领,天下并称“王、李”,又与李梦阳、何景明并称“何、李、王、李”。其文学创作及批评均有拟古倾向,以为《西京》以下无文章,中唐以下无诗。论文主张拟议成变,即通过拟议达到变化。对前七子推重李梦阳。王世贞称其文为“无一字作汉以后,亦无一字不出汉以前”(《艺苑卮言》)。诗歌七律、七绝成就较高,少数作品反映时政,较有感染力。古乐府则似临摹帖,最为驽下。其复古主张多被指责。著有《沧溟集》。
随便看

 

青年旅行网历史文化收录239286条历史文化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历史文化常识的释义详解,是旅游及文史学习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0-2024 Qntrip.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0 21: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