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李尚隐 |
释义 | 李尚隐(666—740)唐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弱冠举明经。景龙中,任左台监察御史,劾罢宰相崔湜、吏部侍郎郑愔,雪桐庐令李师等冤狱二百余家。开元初,为吏部员外郎、御史中丞,先后审处御史王旭、司农卿陈思问等赃罪。后迁广州都督,充五府经略使。累转京兆尹,蒲、华二州刺史,入为大理卿、御史大夫。性刚直,言无隐,处事明断,三为宪官,清除朝廷之所恶者,时议称之。李尚隐 666—740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西北)人。二十岁举明经,神龙中年(706)擢左台监察御史。时崔湜、郑愔等掌吏部事,德才兼备者不被提拔,缺德少才者受重用。尚隐劾湜,湜等被斥去。睦州刺史冯昭泰性鸷刻,人皆畏之,诬告桐庐县令李师旦等二百余家为妖蛊,师旦等系狱。诏御史复查,皆称病不敢往。尚隐曰,善良之人蒙冤,怎能不为申明?乃请行,为师旦等昭雪其冤。湜、愔复当政,出尚隐为伊阙令。湜等伏诛,玄宗擢尚隐吏部员外郎,进御史中丞,又拜蒲州刺史。僧人怀照自言其母梦日入怀生己,并刻石著验,尚隐劾怀照妖妄,诏流怀照于播州。尚隐再迁河南尹。故人刘定高夜犯通洛门、尚隐不察,贬桂州都督,旋代王丘为御史大夫。司农卿陈思问与其属下乾吞钱粮,款累至巨万,尚隐治其罪,思问流放岭南。尚隐进户部尚书。开元二十八年(740),以太子宾客卒,谥曰“贞”。 李尚隐乃循吏,曾三任御史,执法不偏,对唐朝政风吏治的好转起了一定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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