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李光 |
释义 | 李光(1078—1159)宋越州上虞(今属浙江)人,字泰发。崇宁进士。宣和末,累迁至司封员外郎。靖康初(1126),由右司谏为殿中侍御史,言天下财用竭于朱勔、蔡京、王黼,反对弃地事金。高宗即位,知江州,徙知宣州,缮城池,聚兵粮,为义社,守境有方。绍兴元年(1131),迁吏部尚书,主张守江淮以保江、浙。八年十二月,宋金和议成,秦桧欲借其名押榜,以息异议,除参知政事。及桧撤淮南守备,夺诸将兵权,他极论金不可信,和不可恃,在高宗面前斥秦桧“怀奸误国”,为桧所恶。十一年,责授建宁军节度副使,藤州安置,后移琼州,二十年,移昌化军。桧死后,得复官秩。著作有《庄简集》。 李光(1078—1159)宋诗人。字泰发,一字泰定,号转物居士。越州上虞(今属浙江)人。徽宗崇宁五年(1106)进士,除太常博士。钦宗靖康初由右司谏为殿中侍御史,因反对弃地事金,贬阳朔县。高宗即位,知江州。绍兴元年(1131)迁吏部尚书,八年除参知政事。因为秦桧所恶,责授建宁军节度副使。桧死得复官。谥庄简。光尚气节,所上奏议如《论守御大计状》等皆剀切指陈,词旨凛然。其诗则“志谐音雅,婉丽多姿,大抵多托兴深长”(《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五六)。《次韵奉酬当时参议见赠游钟山》悲慨痛切,《秋日杂咏》悲怆沉重,《双雁道中》则风格清新。所著有《庄简集》、《读易详说》、《椒亭小集》、《李庄简词》等。生平事迹见宋胡铨《澹庵集》卷三二《跋李泰发参政诗集》、《宋史》卷三六三。 |
随便看 |
|
青年旅行网历史文化收录239286条历史文化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历史文化常识的释义详解,是旅游及文史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