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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李中
释义 李中五代南唐诗人。字有中。九江(今属江西)人。烈祖时,读书于庐山国学。后游金陵,投诗徐铉、韩熙载等。仕于淮西。周显德中,周师南侵,陷没。仕周为下蔡令。时弟殁亲老,请归南唐就养。后授吉水尉,历新淦、新喻、安福、晋陵诸县令。或云仕终水部郎中。与沈彬、左偃等唱和。孟宾于称其诗“缘情入妙”,“备多奇句”(《碧云集序》)。著有《碧云集》,今存。生平事迹见《碧云集》孟宾于序、《郡斋读书志》卷一八、《唐才子传》卷一〇。
李中(1478—1542)明吉水(今属江西)人,字子庸。所居里名谷平,学者称谷平先生。正德进士,授工部主事。后任广东按察使、右布政使等,官至右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主张使“理”与“心”合一,达到“心即理,理即心”的境界,反对“只言存天理”,而不言“全此心”。认为“理一分殊”,“所难者理一耳”,只有去“自私之蔽”,“则廓然大公,公则理一无间矣”。门人辑有《谷平日录》。
李中(1478—1542)明学者。字子庸,号谷平。吉水(今属江西)人。正德进士。授工部主事,谪广东通衢驿丞,参与王守仁平定“宸濠之乱”。后历官广西提学副使、广东按察使、右佥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学于杨珠,受濂洛之学,长于解释考据。曾在五经书院讲学。为学主存养省察,“圣学之功,只是一个存养为本,省察是存养内一件。”(《谷平日录》)认为人心即义理之性,“人之心,天地之心也。但私则与天地不相似,一去其私,则我之心,即天地之心。”只要通过存养省察,“人胸中除去一切闲思量,则天理自在。”主张“为学要以心为本。”强调“心外无物,物外无心,心无内外。”反对离心言理,指出“心即理,理即心”,“止言存天理,心尚与理为二。”(同上)有《谷平日录》、《谷平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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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0:3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