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权 |
释义 | 权①古国名。在今湖北荆门市东南。《左传》庄公十八年(前676):“初,楚武王克权,使斗缗尹之。”后叛,楚又“迁权于那处(在权东南),使阎敖尹之”。灭于楚。②古邑名。战国燕邑。在今河北正定县北。燕、齐两国曾交战于此,燕败。《战国策·燕策一》:“权之难,燕再战不胜”,即其地。汉为犍乡。③官制用语。指代理、兼摄官职。魏、晋、南北朝已使用,如权兼、权知。唐、五代间或用之,如权判、权知。北宋前期,寄禄官依散品高下分权、行、守、试四等。元丰改制,凡职事官并以寄禄官高下分权、行、守、试,侍郎、尚书始授必加“权”字。后改为权、试、守、行。凡差遣,资序低而任重,低两等资序为“权发遣”,低一等者为“权知”。 权通达权变。先秦时孔子《论语·子罕》提出:“可与共学,未可与共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孟子认为:“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权也。”(《孟子·离娄上》)并反对“执中无权”(《孟子·尽心上》)。西汉董仲舒承认有“权”,但认为“夫权虽反经,亦必在可以然之域”(《春秋繁露·玉英》)。北宋李觏认为:“权者,反常者也”,强调“道不以权,弗能济矣”(《李直讲先生文集·易论八》)。南宋朱熹提出“权者,道之变也”,“虽是权,依旧不离那经,权只是经之变”(《朱子语类》卷三十七)。陈淳《北溪字义》认为:“权者,变也”,“天地之常经是经,古今之通义是权”。孔子把“权”与“立”相对;孟子把“权”与“礼”相对,两者其意相同。《论语·泰伯》:“立于礼。”意谓政治、伦理道德的根本原则不能变,但在特殊情况下,允许通权达变。后儒把“权”与“常”、“经”相对,亦谓纲常名教的根本原则不能变,但在特殊情况下,在不违背“经”的基本前提下,亦可通权达变。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儒家在道德实践上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权有时也指标准。《孟子·梁惠王上》:“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清戴震《孟子字义疏证》:“权,所以别轻重;谓心之明,至于辨察事情而准,故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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