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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朱陈之辩
释义 朱陈之辩南宋时朱熹与陈亮关于王霸、义利之别的争辩。朱熹提举浙东期间,两人曾于淳熙八年(1181)相会在衢婺间,“数日山间从游甚乐”。此后便书信往还,并由陈亮陈述己见而引起两人之间的论辩。“王霸”是中国古代两种不同的政治形式或政治思想,陈亮与朱熹之间的争论与抗诘,大致是围绕着王霸、义利之论而展开。即从三代至汉唐的历史演进是体现为义利之分,还是义利双行?是王霸之别,还是王霸并用?朱熹谈性命而摈功利,陈亮则专言事功。朱熹认为,夏商周三代帝王均能以“道心”治天下,凡事以“仁义为先,而不以功利为急”(《朱晦翁文集》卷七十六),因而义理公行,纯美至善。而汉唐以来利欲之私流行,便不能行王道,而只能行霸道。以此为基点,朱熹进而论述了“王道”、“霸道”之别。认为区别“王霸”的标准,其实就是讲“仁义”还是讲“私欲”。讲仁义、顺天理,则天下自服;假仁义以济私欲,即使是侥幸于一时,也沦入下乘霸道,不值得效法。陈亮在与朱熹的论辩中,认为人类社会活动中的“王道”与“霸道”、“义”与“利”从来就不是孤立的,更不是截然对立。基于他对“王霸”的认识,主张“义利双行”,“王霸并用”,认为朱熹此论已陷入极端之弊。认为王道之治正是通过征伐谋位的霸道来实现,王霸两者本就不是截然两分,而是互相统一互相渗透。“谓之杂霸者,其道固本于王也”(《水心文集》卷十)。在朱陈之辩中,朱熹将历史分为三代“王道”与汉唐“霸道”这两截,强调宋代再现“王道”中兴气象,其主旨是要争得一个儒学正统的地位。因此强调崇义绌利,义利不两立。陈亮则以王霸并用为出发点,主张有利方有义,无利则无所谓义,因而义利双行,缺一不可。反映出朱陈之辩分歧的实质是功利之学与心性理学巨大差异的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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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0 22:2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