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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望厦条约
释义

望厦条约 

即《中美五口贸易章程》,中国近代史上美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4年7月3日(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八日)美国全权公使顾盛以战争相恫吓,胁迫清两广总督耆英在澳门附近的望厦村签订。共三十四款,附有《海关税则》。美国不仅攫取了与中英《南京条约》 (除割地赔款外)及其附约略同的特权,还获得了如下权益:“倘中国日后欲将税例变更,须与合众国(美国)领事等官议允”;美国人有权在通商五口租赁民房、租地建造,开设医院和教堂;美国人在中国领土上与任何外国人发生民事或刑事案件,中国官员无权过问;美国商船可以自由在通商五口往来贸易,美国兵船可以自由闯入中国各通商口岸“巡查贸易”,中国无权管理停泊在中国通商五口的美国贸易船只:“所有贸易及海面各款恐不无稍有变通之处,应俟十二年后,两国派员公平酌办”。
望厦条约即“中美五口贸易章程”。美国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清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八日(1844.7.3)两广总督耆英与美国专使顾盛在澳门附近望厦村签订。凡三十四款,附有《海关税则》。主要内容:规定美国享受协定关税、五口通商、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等特权,比《南京条约》又有扩大;准许美国人在通商口岸租地建楼,设立教堂、医院;美国兵船可任意到中国沿海各港口“巡查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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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8: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