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曹雪芹 |
释义 | ![]() ![]() 曹雪芹(1715?—1763?)清小说家。名霑,字梦沅,雪芹为其号,另又号芹溪、芹圃。祖籍辽阳(今属辽宁)。汉族,祖为满洲正白旗包衣。曾祖曹玺任江宁织造,始迁家南京。祖曹寅亦领江宁织造,去世后由子曹颙接任,三年病逝,又由曹𫖯接任。三代四人任江宁织造,前后近六十年,深受皇帝信任。雍正五年(1727)曹𫖯以“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等罪名革职抄家入狱,曹家从此败落。雪芹即出生于这一家庭。祖曹寅富于文学修养,诗文戏曲皆有所长,雪芹自幼即受家庭文学气氛之熏陶。籍家北返后,曾与宗室敦敏、敦诚兄弟及墨香、明琳等失意贵族子弟交游、唱和,晚年又与诗人张宜泉订交。敦敏《赠芹圃》称其“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敦诚《赠曹雪芹》称其“司业青钱留客醉,步兵白眼向人斜”。一生中最后几年在僻居西山中度过。生活困顿,以至举家食粥,卖画为生。最后因悲痛爱子夭折,一病不起。有学者据敦诚《寄怀曹雪芹》“当时虎门数晨夕,西窗剪烛风雨昏”二句,考定他二十余岁时曾在右翼宗学供职(吴恩裕《曹雪芹丛考》)。或云其三十六岁时曾一度入两江总督尹继善幕(周汝昌《红楼梦新证》)。其不朽著作为长篇小说《红楼梦》。此书创作于晚年,今存前八十回。但全书构思已就,并已写出了八十回以后的若干章节,惜文稿散失不存。已完成部分,曾经作者几度增删修改,“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为融铸作者毕生经历的血泪之作。生平事迹,由于传世材料欠缺,尚多不详。即生卒年亦尚有争议。其卒年计有乾隆二十七年(壬午)、二十八年(癸未)、二十九年(甲申)诸说。其生年则又有据敦诚甲申《挽曹雪芹》诗“四十年华付杳冥”,或张宜泉《伤芹溪居士》诗序“年未五旬而卒”,以及他是否曹颙妻马氏遗腹子推算而得的不同结论。近年来,传为有关曹雪芹的文物史料(包括遗物、佚著)续有发现,但学术界对其真伪尚有争议。近数十年来,关于曹氏家族和曹雪芹生平的探讨,吸引了众多学者和《红楼梦》爱好者,遂有称此项研究为“曹学”者。生平事迹可参见吴恩裕《曹雪芹丛考》、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等。 曹雪芹 1715—1763著名作家。名霑,字梦阮,号雪芹、芹圃。原籍河北丰润,明末,祖先迁居东北,入满洲正白旗,属内务府包衣。他的祖父曹寅,曾任苏州织造、江宁织造。他的父亲曹頫承袭职位。曹家官位显赫,前后延续了六十多年,是康熙时的宠臣和豪族。 曹雪芹在少年时代经历了一段贵族的豪华生活。康熙死后,雍正登位,为了树立自己的威信,便广泛打击自己的政敌,曹家因与当时的皇室内部争斗有牵连,曹頫于雍正六年(1728)被免职并被抄家,全家由江宁迁回北京,家境顿时衰落,从一个高官厚禄的望族突然降到家徒四壁的寒门,甚至到了“举家食粥”的地步。由于家庭的巨变,使曹雪芹看到了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勾心斗角,也目睹了当时社会上的种种弊端。晚年时,他贫居北京西郊,和下层劳动人民有过接触,从而进一步加深了对社会的认识和理解。 曹雪芹工诗善画,文学上的造诣很高,为人又清高耿介。在他贫困潦倒时,以卖画为生,他的名著《红楼梦》就是在生活极端困苦的条件下写作的。乾隆二十八年(1763),他的儿子病死后,曹雪芹伤感异常,当年即在极端贫困中死去,终年只有四十八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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