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常识:

 

常识 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释义

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1946年11月4日,国民党政府和美国政府在南京签订,简称中美商约。这个条约以“通商”为名,实际上是国民党政府向美国出卖中国领土主权的不平等条约。主要内容是美国人在中国有居住、旅行、从事商务、文化教育、开矿、保有土地等自由,在经济上享有同中国人一样的权利;美国商品在中国收税、销售、分配或使用享有不低于任何第三国和中国商品的待遇,美国向中国输入任何动植物、生产物或制造品,中国“不得加以任何禁止或限制”;美国的船只可以随便在中国的开放口岸、地方或水域自由航行,美国船舶包括军舰在内,在遇到“任何危难”时,可以开入中国“对外国商务或航业不开放之任何口岸、地方或领水。”条约签订后,受到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
随便看

 

青年旅行网历史文化收录239286条历史文化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历史文化常识的释义详解,是旅游及文史学习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0-2024 Qntrip.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2 1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