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方以智 |
释义 | 方以智(1611—1671)明末清初桐城(今属安徽)人,字密之,号曼公。中年以后为僧,更名大智,号无可。又称弘智、五老、药地、浮山、墨历、木立、愚者大师、极凡老人等。崇祯进士,授翰林院检讨。早年参加复社,与陈贞慧、冒襄、侯方域合称“明季四公子”。崇祯十一年(1638),在南京支持东林子弟顾杲、黄宗羲与复社名士吴应箕等发出《留都防乱公揭》,驱逐阉党阮大铖。后居京师。十七年,李自成入都后南下,为阮大铖等所陷,变姓易名,流寓两广。桂王授以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因感无可作为,固辞不就。隐居广西平乐及湖南武冈等地,在武冈与王夫之相识。后在广西为清兵所执,剃发为僧以免。顺治十年(1653)在金陵(今南京)皈依曹洞宗觉浪道盛。十二年父死奔丧。此后历游江西各地,最后入吉安(今属江西)青原山为住持。康熙十年(1671),因事株连,押解至万安(今属江西),疽发背而卒,一说投水死。其学博综,于经学、天文、地理、历史、物理、生物、医药、文学、音韵、书画、律吕等均有研究。不拘泥古人成法,主张“考古所以决今”。对西方学术有所涉猎,曾介绍金尼阁之拼音字母、利玛窦之舆图与阿拉伯数字。提出“盈天地间皆物”,“物有其故”,可据实考究,“类其性情,征其好恶,推其常,是曰质测。质测则藏通几者也”(《物理小识·自序》)。“质测”即为今之自然科学,“通几”即为今之哲学,认为哲学原理源于各科学之中。反对理学家“舍物以言理”,提出“凡相因者皆极相反”、“一在二中”、“寂历同时”等观点。著有《通雅》、《物理小识》、《浮山文集》、《博依集》、《东西均》、《药地炮庄》、《易余》、《烹雪录》,编定《周易时论合编》、《青原志略》与其他语录、诗集、笔记等近四百万言。子中通与学生揭暄皆当时著名数学家。然其学派在清代淹没无闻,近数十年始为学者重视。 方以智(1611—1671)明清之际哲学家、科学家。字密之,号曼公。桐城(今属安徽)人。早年与陈贞慧、吴应箕、侯方域等人“主盟复社”,为“明季四公子”之一。崇祯进士。任翰林院检讨。受魏忠贤余党阮大铖诬陷,辗转浙江、福建,至广州。明亡后,改名吴石公,别号愚道人。南明桂王即位,任少詹事、翰林院讲学士、数召为东阁大学士,固辞不就。后因避清兵搜捕,出家为僧,改名大智,字无可,别号弘智、药地、浮山、愚者大师等。学识渊博,“凡天文、礼乐、律数、声音、文字、书画、医药,下逮琴剑、技勇,无不析其旨趣”(《桐城耆旧传·方以智传》)。通晓中国传统自然科学和当时刚传入的西方近代科学。主张分学术为“质测”与“通幾”,认为“考测天地之家,象数、律历、音声、医药之说,皆质之通者也,皆物理也。……专言通幾,则所以为物之至理也。”(《通雅》)提出“质测即藏通幾”(《物理小识》),自然科学中即包含哲学。认为西学“详于质测而拙于通幾”,反对理学家排除质测而空谈通幾,“竟扫质测而冒举通幾”(同上)。哲学上提出“火”一元论的宇宙观。认为世界的本源是物质性的“火”,因而提出“满空皆火”或“弥空皆火”的命题。将世界的本原归之于具体的物质元素,并把“火”与“气”等同起来,“一切物皆气所为也,空皆气所实也”(《物理小识》)。又说“火与气,一也”,“凡运动皆火之为也”(同上)。“物物之生机皆火也。火具生物、化物、照物之用”(《药地炮庄》)。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之所以永恒运动着,都是“火”的作用的结果。猜测到运动是物质所固有的属性。“火之为”之所以构成天地万物“恒动”的原因,乃是由于“火”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着的统一体;“火”自身包含着两个对立面:“君火”和“相火”或“文火”和“武火”。“试看天道变化,一寒一暑,炮制火候,一武一文。”(《语录》)提出“合二而一”的关于事物对立统一的合理命题。认为“尽天地古今皆二也”(《东西均》),“两间无不交,则无不二而一”,“凡相因者皆极相反”(《东西均》)。批评历史上两种形而上学的错误观点:一种是“丧二求一”,即抹煞和否认事物的对立和矛盾(“二”)而去追求抽象的“一”;另一种是“执二迷一”,只承认对立而不讲统一。认为“丧二求一,头上安头;执二迷一,斩头求活”(《药地炮庄》)。批评“合同异”(“丧二求一”)和“离坚白”(“执二迷一”)各持一个极端,都是错误的。以素朴的辩证法的观点来理解事物的对立和统一,提出“相夺互通”的命题,认为“相害者乃并育也,相悖者乃并行也”(《东西均》)。曾举例说:“人身之水、火交则生,不交则病,可不谓相因乎?行路者,进一跬,舍一跬,则一步亦相反也”(《东西均》),说明事物是“相夺互通”、“相反相因”的。认识论上提出“以实事征实理,以后理征前理”(《东西均》),作为衡量事物的标准。反对迷信古人,认为“古今以智相积”,“考古所以决今,然不可泥古也,古人有让后人者”(《通雅》)。主张“学天地”,“人在此天地间,则学习天地而已”(《东西均》),把自然科学看作一生研究的学问。为穷“大物理”(指社会科学)进行大量考证研究,“函雅故,通古今”,全面掌握材料,并运用枚举归纳和类比归纳方法。将惠施与公孙龙的名辩方法加以区别,指出公孙龙“翻名实以破人”,是通过名实关系分析去驳倒对方,惠施则通过历物的方法而“穷大理”。他对先秦名辩诸家的评语,往往与前人不合,表现出通古今而不泥于古的治学方法。著作宏富,有《通雅》、《物理小识》、《药地炮庄》、《东西均》等。 方以智(1611—1671)清诗人、学者、思想家。字密之,号鹿起,又号曼公。江南桐城(今属安徽)人。明崇祯十三年(1640)进士,授检讨。永历时,任左中允,充经筵讲官,拜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辞不就。后削发为僧,改名大智,字无可,别号弘智、药地、浮山愚者等。为明末四公子之一,又是复社领袖。博学多能,于哲学和自然科学都有研究。文学创作以诗词为主,风格雄壮,沉郁苍凉,多身世之感,家国之恨。朱彝尊称其“乐府古诗,磊落嵚崎,五律亦无浮响,卓然名家”(《明诗综》)。出家后不多作,往往“以禅语自喻”(陈田《明诗纪事》引)。著有《浮山集》、《物理小识》、《通雅》、《切韵声原》、《药地炮庄》、《两粤新书》、《易余》、《嚮言》、《膝寓信笔》、《印章考》、《医学会通》等。生平事迹见《清史稿》卷五〇〇、《清史列传》卷六八、任道斌《方以智年谱》。 方以智 ?—1671字密之,号鹿起,安徽桐城人。崇祯十三年(1640)进士,授检讨。京师陷方以智到殡宫痛哭,出至东华门,为大顺军所捕,受毒刑不屈,两髁骨见。会李自成兵败,奔南京福王政权,马士英、阮大铖欲害他,遂流离在外,桂王称帝肇庆,因方以智推戴有功,授右中允、侍讲学士、拜礼部侍郎、东阁大学士,不久罢相。因称病不再做官。遂出游,行至平乐,为清师为捕,其帅逼降,左边放官服,右边放钢刀,令以智选择。以智走向钢刀。其帅敬服。听其为僧,更名弘智,字无可,别号药地。康熙十年(1671)卒。 方以智自幼聪颖,年十五,能诵经、子、史书,天文、地理、礼乐、律数、文字、书画、医药、均通。与冒襄、陈贞慧、侯方域称“明季四公子”。所著《通雅》颇负盛誉。并有《物理小识》、《药地炮庄》、《易》、《古今性说合观》及《浮山全集》问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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