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新格律体诗 |
释义 | 新格律体诗亦称“现代格律诗”。新诗的一种。为1926年闻一多、徐志摩等人所提倡。徐志摩《诗刊弁言》提出“要把创格的新诗当一件认真事情做”,闻一多在《诗的格律》一文中系统地提出建立新格律诗的具体主张:有节的匀称,有句的均齐,有格式,有音尺,有平仄,有韵脚。同时,闻一多等又以创作来实践这一主张。50年代后,林庚、何其芳、臧克家又提出建立新格律体诗的设想和具体要求,主张要押韵,诗行相对整齐,有一定的格律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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