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原人》现代冯友兰著。十章。原在《思想与时代》杂志上连载,1943年重庆商务印书馆汇编出版。“贞元六书”之一。是“新理学”在人生问题上的具体运用。认为哲学的责任在“寻求人生的意义”,而人生的意义与其存在和性质无关,只是就人对宇宙人生的觉解而言。认为各人觉解宇宙人生及各种事物的意义不尽相同,故构成各人不同的精神“境界”。人依觉解程度的高低依次分为自然、功利、道德、天地四种境界。称自然境界中人因无自觉,是原始社会或儿童时代人所具有的境界;在功利境界、道德境界中,“人是自觉的”,两者的区别“在于为私还是为公”,即为利还是为义;而“天地境界”则“是从一个比社会更高的观点看人生”,依靠一种“纯思”——“就是以纯粹的共相为对象的思”,构成新的精神境界。处于“天地境界”的人不离日用人伦,但有更深一层的“觉解”,故能超越成败、顺逆,视贵贱生死为“无关轻重”,成为发挥“极高明而道中庸”传统的“圣人”,达到“乐天”、“同天”的境界。实际是依据“新理学”的“新统”观念,发挥正统儒家的人生理想,强调道德行为的自觉原则,同时认为“命是人所只能顺受,不能斗底”,有宿命论倾向。收入《三松堂全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