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督
武官名。清朝设提督军务总兵官,简称提督,尊称军门。一般为一省的高级武官,官阶从一品。上受总督节制,下辖镇、协、营、汛四级。自顺治、康熙以来,除东三省外,各省均设提督;山东、山西、河南、江西等省提督,则由巡抚兼理。此外,还有广东、福建、浙江三省设有水师提督;另有长江水师提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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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督
官名。明代京营设有提督,文臣、武臣与宦官并用。南京设提督操江一职,多以勋戚担任。文臣巡抚地方的或兼提督军务,总兵衔以上也有加提督衔的,但都不是固定官职称呼。到神宗万历二十年(1592)李如松为提督陕西军务总兵官,统率辽东、宣府(今河北宣化)、大同(今属山西)诸道军,权势渐重,此后便以提督为总兵以上的武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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