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慎到 |
释义 | 慎到(约前395—约前315)战国时赵国人。曾在稷下讲学,负盛名。《庄子·天下》称其“齐万物以为首”。反对尚贤,从“弃知去己”的观点出发,提出法治思想。认为“法制礼籍,所以立公义也”,应以法“一人心”,而不“以心裁轻重”。立法须“因人之情”,即利用人们的自私心。执法必严,“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君臣》)。强调势治,认为“贤者未足以服众,而势位足以诎贤者也”(转引《韩非子·难势》),即执行法令须靠权势。君主“抱法处势”,可以“无为而治天下”。其说对韩非影响较大。荀子谓其“蔽于法而不知贤”(《荀子·解蔽》)。著作有《慎子》四十二篇,今存七篇,收入《守山阁丛书》、《诸子集成》。 慎到(约前395—约前315)战国时法家。赵国人。早年学黄老道德之术。曾在齐国的稷下讲学,受上大夫之禄。后离齐至韩,为韩大夫。《庄子·天下》把他与田骈同归一派。后成为从道家分化出来的法家。主张“尚法”和“重势”。强调“民一于君,事断于法”(见《艺文类聚》卷五十四),“官不私亲,法不遗爱”(《慎子·君臣》)。认为“贤不足以服不肖,而势位足以屈贤”(《威德》),国君凭借权势,就能“令行禁止”,“南面而王”。其以“弃知去己”,“舍是与非”(《庄子·天下》)为特点的名辩理论,明显地受老子的影响。其中也含有辩证法因素。如认为“智之极者,知智果不足以周物,故愚。辩之极者,知辩果不足以喻物,故讷”(《慎子》逸文)。《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谓其著有《十二论》。《汉书·艺文志》著录《慎子》四十二篇。现存残本仅七篇。 慎到 前395—前315赵国人。齐宣王时曾在稷下讲学,一直到齐湣王末年才离去。《汉书·艺文志》法家条目下著录有《慎子》四十二篇。今只残存五篇。慎到的学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首先,他提倡国君应实行无为而治的政策,认为国君”未必最贤于众”,如果自己动手干所有的事,就很可能会办不好事情,而且臣下也不会主动为国出力,结果会弄乱政事。可见慎到虽和道家一样强调无为而治,但其目的却在于要把臣下的积极性都充分发挥出。其次慎到提倡以法治国,认为法制具有“立公义”而“弃私”的作用,如果有法而不依,便是“私与法争,其乱甚于无法。”(《艺文类聚》卷五十四引《慎子》)。因此慎到主张为官者要以死守法,百姓要以实际行动守法。很明显,慎到的法制学说是完全为地主统治阶级服务的。最后,慎到在提倡法制的同时,还强调“势”。“势”就是指统治者的权势,他认为,制服臣民的最有力工具就是权势。国君有了权势,就可以做到“令则行、禁则止”。这也是封建专制主义的明显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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