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惠施 |
释义 | 惠施(约前370—约前310)战国时宋人,或称惠子。魏惠王相,曾为魏王立法。又随魏惠王朝齐威王,使齐、魏互尊为王,以对抗秦。张仪相魏后,因反对“魏合于秦、韩而攻齐、楚”(《战国策·魏策一》),被驱逐离魏。经楚赴宋,与庄子交往甚密。《庄子·天下》称“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又说他曾“遍为万物说”,对“天地所以不坠不陷,风雨雷霆之故”作了广泛说明。有“历物十事”,即十个重要辩说命题,属当时名辩思潮中“合同异”派,提出“天与地卑,山与泽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庄子·天下》)等,推论出“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的结论。《汉书·艺文志》名家类著录《惠子》一篇,已佚。其事迹主要见于《战国策》之《魏策》、《楚策》及《吕氏春秋》,思想主要见于《庄子·天下》。 惠施(约前370—约前310)亦称“惠子”。战国时哲学家,名家代表人物。宋国人。曾与魏惠王论齐魏马陵之战,主张“变服折节而朝王”,“遂开六国称王之局”,提高了魏在诸侯中的地位。主张“兼爱”,但不赞成无条件的“偃兵”,因而在“朝齐”的同时,劝魏王使计“以楚毁齐”。任魏相十二年。倡言“去尊”,但又以“治农夫者”自居。后因主张联齐楚抗秦,招致秦使张仪离间,罢相离魏归宋。与庄子为友,曾共游濠上作观鱼之辩。博学善辩,尤注重观察分析自然现象。在当时的名辩思潮中主张“合同异”观点。据《庄子·天下》记载,“合同异”命题共有十条,史称历物十事。认为“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为大同异”,具体事物之间的同异是小同异,天下之物谓其相同则皆有相同之处,谓其相异则皆有相异之处,这是大同异,从而肯定了“同”和“异”概念的相对性。以“天与地卑,山与渊平”等命题,对“大同异”思想作具体说明。“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南方无穷而有穷”等命题,包含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善于运用譬式推理,认为这是一种“以其所知谕其所不知而使人知之”(见《说苑·善说》)的逻辑方法。还与当时的辩者讨论“卵有毛”、“马有卵”等命题,“天下之辩者相与乐之”。其学说渊源于春秋时期“操两可之说”的邓析,在当时与儒、墨、杨(朱)、秉(公孙龙)并列为五,对先秦名学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其著作据《汉书·艺文志》载有《惠子》一篇,已佚。晋人发掘魏襄王墓时获《名书》一本,有人疑是他的著作,后又佚。其言行片断,散见于《庄子》、《荀子》、《韩非子》、《吕氏春秋》、《战国策》、《说苑》等书。 惠施 约前370—前310年著名哲学家,名家的代表人物,然而很可惜的是,他的著作不仅未能流传下来,而且其行迹生卒也很难确定。《庄子》、《吕氏春秋》等典籍涉及了惠施的一些情况,他是宋国人,生活在战国后期。《庄子·天下篇》说:“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其道舛驳,其言也不中……惠施以此为大观于天下而晓辩者,天下之辩者相与乐之。……惠施不辞而应,不虑而对,编为万物说。说而不休,多而无已。”从上面的话来看,惠施乃为我国古代诡辩主义的开创者。但从《庄子·天下篇》所载其十个命题看,他的学说对我国古代哲学的贡献是应该加以肯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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