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御前弓马子弟所 |
释义 | 御前弓马子弟所官署名。南宋孝宗时有御前弓马所,后罢。开禧二年(1206)复置,以御前弓马子弟所为名。设提举官一员,干办官二员,并兼押教官,招募现在军、离军兵官及品之官家或良家子弟,不限有无官资或武举有学籍生员,年在三十岁以下,身高五尺五以上,有小使臣一人为保,共五百人入所教阅武艺,每一百人设弓马都头一员,提举官每年抽试一次,合格者,量其武艺人材补转官资。隶枢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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