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中国古代政治哲学 |
释义 | 中国古代政治哲学中国古代政治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理论与学说。因大一统格局的长期存在,中国古代政治本质上是皇权政治。为皇权政治提供统治合法性的理论与学说,就是中国古代哲学家的核心。黄老之学在汉初、名法之治在曹魏时期,一度盛行过,但在古代中国占主流地位的是儒家。先秦是中国古代政治哲学的雏形期,两汉是它的形成期,两宋为其定型期。明清两朝承继宋代余绪,未有多大变化。诸子的政治哲学是它的思想渊源。到汉武帝独尊儒术后,董仲舒的神学化儒学为它构建了基本框架。宋代理学对它作了理论加工,去掉了神学色彩,而以“天理”论与“理一分殊”论为更精致的形式出现。与先秦百家争鸣的局势相适应,当时政治哲学众说纷纭。在秦汉以后大一统的时代里,主要是法家尚法贵公的法治、阴阳五行家的学说、墨家的尚同与尚贤论,为兼融各家的儒学提供了思想资料。作为先秦政治哲学的总结者,荀子的礼法兼施、王霸并用的理论,开启了以儒家为主、兼融各家的新路径,为大一统时代的儒家政治哲学提供了基本理路。秦汉以后的儒学,是以先秦原始儒学为主,兼融了法家、墨学与阴阳五行家后的产物。天命论及与此相关的君权神授论、民本思想、名教(礼教)之治,是儒家政治哲学的主要内容。天命论是儒家政治哲学的精神支柱。宣称“天”是至高无上、主宰一切的超自然的神灵。人的吉凶祸福、王朝的兴衰成败,都是天意决定的。君王的统治是“天”授命的结果。天命论在商周就有了,以后一直被视为皇权的渊源所在。孔子有“畏天命”之说,孟子认同天意:“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孟子·万章上》)汉儒匡衡在汉成帝即位时上疏:“臣又闻圣王之自为动静周旋,奉天承亲,临朝享臣。”(《汉书·匡衡传》)董仲舒以天人感应论对它作了理论化的建构,“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春秋繁露·深察名号》)。天作为有意志的人格神,为社会的等级制度作出了规定:“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春秋繁露·基义》)君权神授论让皇权的权威性不容置疑,而大一统王朝作为庞大的政治系统,其安全运行的前提是皇权的合法性问题。君王常以“真命天子”自居,朱元璋宣称,“天以子民之任付于君”,“朕膺天命三十有一年”(《明史·太祖本纪》)。宋明理学把有着神学色彩的天人感应论,发展为精致化的“天理”论。“天理”不仅是产生万物的宇宙本体,也是皇权至上与等级制度的化身。如朱熹断言,“君尊于上,臣恭于下,尊卑大小,截然不可犯”,是“各得其理”的结果(《朱子语类》卷八十六)。这种没有神学光环的“理一分殊”,更好地满足了专制统治的需要。到明清两代,“奉天承运”,为皇帝对臣民颁布敕令、发布诏书的常用开首之语。民本思想由孔孟提出,为后世继承与发展,为统治者所接受,成为历代王朝的治国之道。民本思想在孔子已见端倪,孟子作了完整的论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离娄下》)孟子是从民心的向背,为得失天下关键的角度提出的。与之相配的有“制民之产”的经济主张,即给民众以土地为其安居乐业的保障。孟子认为,民众是社会财富的来源,是战争胜负的决定力量,是王朝兴亡的关键所在。这为后世所接受。三国时吴国大将陆逊说:“国以民为本,强由于民力,财由民出。”(《三国志·陆逊传》)被视为暴君的隋炀帝,在认识上是认同民本思想的:“民唯国本,本固邦宁,百姓足,孰与不足。”(《隋书·炀帝纪》)经受过隋末农民起义冲击的唐太宗强调,“民为国之先”(《帝范·君体》),告诫太子李治要懂得“君舟民水”的道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尔方为人主,可不畏惧!”(《帝范·纳谏》)“清代三大儒”之一的黄宗羲对君主专制有激烈的指责,把民本思想发展到了古代的高峰:“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明夷待访录·原臣》)断言不能养民、利民的君主是不称职的,治理天下最简单的方法是满足民众的欲望。他的这些主张,是为了改善民众在君主专制下的生存状态,纠正皇权政治的弊端,但并无否定之意。名教之治被历代王朝视为立国之本,而最有力的提倡者是儒家。名教亦称礼教,是以等级名分为核心的礼义教化的总称。渊源于孔子的“正名”。董仲舒视之为治国根本:“治国之端在正名。”不同身份的人,在社会上应该如何行动,均是由其“名”所规定。“受命之君”,“故号为天子者”;“为大夫者,宜厚其忠信,敦其礼义”;“民者,螟也。”(《春秋繁露·玉英》)把符合大一统要求的政治观念与道德规范立为名分,要求人们按照礼所规定的去恪守职分。礼就是“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荀子·富国》)。统治者以之对民众进行教化,这叫“以名为教”,其具体内容就是三纲五常,被称为“平章天下”(袁宏《后汉纪》)的神器。孔孟对三纲五常有过论述,但着眼于血缘亲情,如“仁之实,事亲是也; 义之实,从兄是也”(《孟子·离娄下》)。董仲舒则归于神秘的“天意”:“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春秋繁露·基义》)他又把阴阳学说附会在天人感应论下,为名教的合理性作论证:“阳贵阴贱,天之制也。”(《春秋繁露·天辨在人》)这种“天制”在人世就感应为等级制度:“君为阳,臣为阴; 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春秋繁露·基义》)朱熹把它精致化了,视为宇宙本体“天理”的化身:“仁义礼智信岂不是天理,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岂不是天理。”(《朱文公文集》卷五十九)当治国神器的名教一旦出现了弊端,历代儒家学者采取的不是抛弃的办法,而是为名教寻找更具说服力的理论。由名教之治,衍生出了德主刑辅、伦理政治一体化等内容,这也是中国古代政治哲学的组成部分。其影响一直持续到晚清,如张之洞的“中体西用”说,他断言是永恒不变的“中体”,即传统的纲常名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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