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张𬘘明陕西富平人,字昭季,号 庵。洪武时举明经,为东宫侍书。十五年(1382)出任云南左参政,升左布政使,治行天下第一。在滇十七年,土地贡赋、法令条格皆所裁定。建文初,召为吏部尚书。成祖即位,令解职,惧而自杀。著有《冢宰文集》、《云南机务抄黄》等。 张𬘘明诗文家。字昭季,号 庵。富平(今属陕西)人。洪武中举明经,为东宫侍书,累迁试左通政。洪武十五年(1382)为云南左参政,历左布政使,在云南十七年,土地贡赋、法令条格皆其裁定。建文时召为吏部尚书。明成祖入南京,录建文“奸臣二十九人”,𬘘为其中之一,以茹瑺言宥仍故职。不久又令解职,月给半俸居京师,惧而自杀。著有《冢宰文集》、《云南机务钞黄》。生平事迹见《明史》卷一五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