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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张方平
释义 张方平(1007—1091)北宋应天宋城(今河南商丘)人,字安道,号乐全居士。少颖悟。景祐元年(1034),举茂材异等科,知昆山县。又中贤良方正科,迁睦州通判。西夏入犯,上平戎十策。直集贤院,知谏院。论建甚多,主张与西夏讲和。历知制诰、权知开封府,进翰林学士,拜御史中丞,改三司使。坐事罢知滁州,徙知江宁府、杭州,入判吏部流内铨,出知滑州,徙知益州。再召为三司使,复出知数州。治平中,召拜翰林学士承旨。神宗即位,除参知政事,反对任用王安石。极论新法之害,谓“必有覆舟、自焚之祸”。其守蜀时,得眉山苏洵及其子轼、辙,深为器重,尝荐轼为谏官,轼下诏狱,又抗章相救,故轼终身敬事之。著有《乐全集》。
张方平(1007—1091)宋文学家。字安道,自号乐全居士。应天宋城(今河南商丘)人。少颖悟,仁宗景祐元年(1034)举茂材异等,宝元元年又中贤良方正。为著作郎,西夏叛,上《平戎十策》。历知谏院,尚书左丞,知南京,改知陈州。神宗时官参知政事,与王安石政见不合。守蜀时对苏洵父子尤为器重。元丰二年(1079),以太子少师致仕。卒谥文定。善为文,数千言立就,集中论事诸文“无不豪爽畅达,洞如龟鉴”(《四库全书总目》)。代表作有《刍荛论》等。著有《乐全集》传世。生平事迹见苏轼《东坡后集》卷一七《张文定公墓志铭》、《宋史》卷三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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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21: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