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七届六中全会(扩大)
1955年10月4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有中共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六十三人,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和各地委书记,以及党中央各部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的负责同志共三百八十八人列席了会议。全会的主要议程是:讨论和通过《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讨论和通过《关于召开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全会听取了中央政冶局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听取了邓小平代表中央政治局所作的关于召开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并就上述两项内容进行了讨论。在全会的最后一天,毛泽东作了题为《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的总结。随后,会议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关于召开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关于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办法的规定》。全会还原则上通过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