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中俄伊犁界约 |
释义 | 中俄伊犁界约沙俄强迫清政府订立的界约,系《中俄伊犁条约》的子约之一。光绪八年九月十八日(1882.10.29),由清哈密帮办大臣长顺与沙俄七河省省长弗里德(А. Фриде)签于伊犁。凡三条。规定了伊犁地区自那林哈勒噶山口起至喀尔达坂的中俄边界,其间设界牌三十三处。由此,沙俄不但割占了霍尔果斯河、廓里札特村东一线与同治三年(1864)旧界之间的中国领土,而且在伊犁西南自廓里札特村东至哈勒噶山口一段,更违背《中俄伊犁条约》规定,侵占了达喇图河与苏木拜河之间的中国领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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