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山东道 |
释义 | 山东道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设监察御史十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外协管宗人府、兵部、大通关、在京羽林右卫等三卫,及中都留守司、辽东都司、凤阳等各卫,洪塘千户所等处。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初掌山东道,兼理广西道。乾隆十四年(1749),设掌印监察御史满、汉各一人,监察御史满、汉各二人;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等。负责稽核山东刑名并稽核刑部、太医院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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