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国
汉时为安置归附的匈奴、羌、夷等少数族而设,其地域范围是划定的,其“本国之俗”却保持不变。属国也指内属汉朝少数族部族或部落,如属国卢水胡、属国湟中月氏诸胡、属国诸胡;或指属国都尉官。属国的设置始于战国,称属邦,汉避刘邦讳而改称属国。从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到汉末为止,北、西、东三边诸郡:定安、天水、上郡、西河、五原、金城、北地、犍为、广汉、蜀郡、张掖、居延、辽东都有属国的设置,大者领有五、六城,小者一、二城。大郡割边远县置属国,如割广汉北部都尉所治为广汉属国,割蜀郡西部都尉所治为蜀郡属国,割犍为南部都尉所治为犍为属国,割辽东西部都尉所治为辽东属国。小郡则属国置于本郡之内,不另标名称,如龟兹属国只作为上郡的一个县而存在。属国设有都尉、丞、侯、千人等官,下有九译令,又有属国长史、属国且渠、属国官掌属国兵,称属国骑或属国胡骑,又称属国玄军(玄军即铁军)。张掖属国有精兵万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