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尹文子 |
释义 | 《尹文子》相传战国时尹文著。《汉书·艺文志》“名家”有《尹文子》一篇,《隋志》记为二卷,《唐志》记为一卷。隋唐所见似已非《汉志》所记旧本。今本《尹文子》分《大道上》、《大道下》二卷,前有仲长氏《序》。据钱熙祚《守山阁丛书校勘记》称:“唐人引《尹文子》,多今本所无。”今本似又非隋唐旧本。一说今本《尹文子》二卷“精论甚多,其为先秦古籍,毫无可疑”(梁启超《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考释》)。《大道上》论形名,《大道下》论法术。认为“大道无形,称器有名”,“大道不称,众(形)有必名”。无形的规律没有相应的概念名称,而有形的事物则有相应的概念名称。“(形)生于不称,则群形自得其方圆;名生于方圆,则众名得其所称”,有形的事物产生于无形的规律,概念名称产生于有形的事物。认为“名也者,正形者也”,名担负着正确指谓事物的作用。提出“形正由名,则名不可差”。认为“有形者必有名,有名者未必有形”。因此,“名而无形,不可不寻名以检其差”。以概念的内涵为标准,将概念分为命物之名、毁誉之名、况谓之名三类,并进一步作“彼”、“我”之“名分”分析,认为“名宜属彼,分宜属我”,“白黑、商徵、膻焦、甘苦,彼之名也;爱憎、韵舍、好恶、嗜逆,我之分也。”将客观对象与主观感觉加以区别。强调对名的察辨分析,认为“名者名形者也”,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的;“形者应名者也”,客观事物则是被概念所反映的对象。但是两者有所区别,因而需要对它们作名实的考察,“不可相乱”。指出“万物具存,不以名正之则乱;万名具列,不以形应之则乖”。物不能没有一个相应的名称,名称也不能没有一个相应的物,所以,“形名者不可不正也”,“名称者,不可不察也”。认为同一名称,可以反映不同对象,因而在“以名定形,以形检名”时还须注意同名异实的情况;“世有因名以得实,亦有因名以失实”。据其正名检形、辨察名分等内容言,今本大抵为魏晋间人袭录、增删尹文残篇后条撰而成。 尹文子书名。战国齐尹文撰。《汉书·艺文志》著录一篇,列于名家。《隋书·经籍志》载二卷,《新唐书·艺文志》及《宋史·艺文志》著录一卷。今本一卷,分为《大道》上、下篇。精要之论多在上篇。主要阐发治道,主张“道不足以治则用法,法不足以治则用术,术不足以治则用权,权不足以治则用势”,而定法必先审形名,故形名是使国家达到大治之首要条件。清纪昀称其“自道以至名,自名以至法”。书中有后人伪纂之语。清钱熙祚、汪继培曾加校勘。王仁俊辑《尹文子佚文》一卷,《补遗》一卷,见《经籍佚文》。 尹文子即“尹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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