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尊孔复古 |
释义 | 尊孔复古辛亥革命后出现的思潮。与政治上的帝制复辟有一定关联。以主张尊孔读经、“定孔教为国教”、“国体虽更而纲常未变”、传统旧道德根于人的天性为主要内容。由康有为、陈焕章等所倡导。1912年10月,孔教会得到袁世凯政府教育部的批准,予以立案。在此前后,各地以尊孔为宗旨的文化团体纷纷成立。北京有徐琪、饶智元创立的“孔社”,济南有王锡蕃、刘宗国等发起的“孔道会”,太原有阎锡山倡办的“洗心社”与赵戴文、郭象开等创办的“宗圣社”。他们在北京、上海、青岛、济南、太原、天津、南昌、长沙、扬州等城市,出版《孔教会杂志》、《孔社杂志》、《宗圣汇志》(后改名《宗圣学报》)等刊物。宣传尊孔读经,提出“定孔教为国教”。并不断向参众两院递送请定孔教为国教书,宣称“全国民意,以为非定国教不可”(陈焕章、张尔田《上参众两院请定国教书》)。认为“宜于宪法列孔教为国教,而后国家人民有统系之中心,政治法律有道德之基础”(柯璜《宗圣会代表与参众两院请定国教书》)。宣扬“国体虽更而纲常未变”(王锡蕃《孔道会上大总统书》)。康有为反对“新学者”“当以新道德易旧道德”的“道德革命”的主张,声言“仁义礼智忠信廉耻,根于天性,协于人为,岂有新旧哉?”(《以孔教为国教配天议》)以为“新旧道德”没有本质区别。在当时,一些军阀亦加入尊孔复古行列,1916年,张勋联合倪嗣冲、张作霖、田文烈等致电北洋政府,认为“舍尊从孔教无以为立国人心风俗之本”,要求“定孔教为国教”,并“编入宪法,永不得再议”(《各省督军省长电大总统总理》)。某些在华的外国人也积极参与尊孔复古的活动,宣扬“孔子集群圣之大成,故孔教根本之深,不惟在已往,且有功效于将来,不惟深入中国人之心,且有功效于世界”(德国费希礼《孔教论序》)。强调“孔教者,中国独一无二之根本也,国家新命之所托”(俄国盖沙令《中国之新命必系于孔教》)。认为“能以孔教治国,则革命可不起,而人民早进于善良”(英国庄士敦《中国宗教之前途》)。鼓吹“今欲改良政治,必须尊崇孔教”(美国李佳白《孔教之窥见一斑》)。尊孔复古的另一股力量是清朝遗老,如劳乃宣、姚文栋、梁鼎芬、沈曾植、王锡蕃、张琴等。一些尊孔复古论者又将尊孔复古与恢复帝制相联系,认为中国国情“与英法情势迥乎不同”,“以君主立国”,“人民习惯既久”,而“拱戴出于天性”(《河南省孔社全体王榘曾等请愿书》)。从维护三纲出发,激烈反对西方传入的“平等”、“自由”、“民权”等,以为这些观念导致“尽弃国粹”,“既有国焉,而无纪纲”。(康有为《中国颠危误在全法欧美而尽弃国粹说》)五四新文化运动对这一思潮进行了猛烈抨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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