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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封建论
释义
《封建论》唐柳宗元撰。辨析分封制和郡县制优劣的文章。文中所说“封建”,指周代以及后来实行过的“封国土,建诸侯”的贵族世袭制度。认为历史是一个自然发展的过程,具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趋势,封建诸侯制度的形成也是古代历史发展的客观形势造成的,“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从人类最初为了生活和自卫而利用工具与禽兽的斗争,人与人之间为了生活经常引起互相争夺而产生国家,进而论证历史上治乱兴衰、制度变革都取决于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认为贵族世袭的封国制度的产生,是历史客观形势所决定,不以“圣人”意志为转移。秦始皇废除分封制,实行有利于中央集权的郡县制,也是大“势”所迫,不得不做。又比较就商周以来贵族世袭的封国制度和秦以后的由皇帝控制下的官僚制度,认为分封诸侯的制度虽是历史发展的必经阶段,但随着历史的进一步发展,它被“郡邑制”即官僚制度所代替,这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贵族世袭的封国制度容易形成地方割据,不利于中央集权,而郡县制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收入《柳河东集》。
封建论散文篇名。唐柳宗元作。见《柳河东集》。本文针对唐中叶某些人迎合藩镇割据需要,鼓吹分封制(封建制)谬论而作,也是对自汉至唐郡县制和分封制之争的划时代总结。文章首先阐述封建制形成之原因,认为“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其次比较封建制与郡县制之优劣,指出秦“有叛人(民)而无叛吏”、汉“有叛国而无叛郡”、唐“有叛将而无叛州”,故郡县制远较封建制优越。最后批驳封建制能使天下长治久安的论调,再次强调郡县制代替封建制乃历史的必然趋势,表明了作者维护国家统一的立场。通篇以史实作依据,逻辑严密,说理透彻,论辩雄健,气势磅礴,显出了作者缜密的思维能力和娴熟的驾驭古文的技巧。宋真德秀称“此篇间架宏阔,辨论雄俊,真可为作文之法”(《文章正宗》)。明茅坤评曰:“一篇强词悍气,中间段落却精爽,议论却明确。千古绝作。”(《唐宋八大家文钞》)
封建论篇名。唐柳宗元撰。唐名儒刘秩等因武氏之祸,谓郡县之制不可久安。柳宗元乃据古验今,作此论非之。表达了人类社会的产生及其发展,不是由圣人的意愿而是由“势”(客观必然性)所决定的观点,分析了封建制(即分封诸侯)和郡县制产生的客观原因,提出封建制的出现,有其历史必然性,即使“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也”,因为“势不可也”。赞扬和肯定秦始行之郡县制,认定秦乱的根源在其政,不在其制。宣称政治稳定与否,在于执政者的贤与不肖,惟郡县制可保证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从而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载《柳河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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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1: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