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宣政院使 |
释义 | ![]() 宣政院使官名。元代置。秩从一品。宣政院长官。初置院时,设二员,为长者以朝廷大臣兼任,位居第二者由帝师推荐僧人担任;下设同知、副使、参议、经历各二员。后增设断事官、佥院、同佥、院判等职,院使员数也不断增加,皆僧俗并用。文宗时定制置院使十员:同知二员,正二品;副使二员,从二品;佥院二员,正三品;同佥三员,正四品;院判三员,正五品;参议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五品。下设吏员若干。 |
随便看 |
|
青年旅行网历史文化收录239286条历史文化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历史文化常识的释义详解,是旅游及文史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