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娲神话中人类的女始祖。相传与其兄伏羲婚配繁衍人类。一说当天地开辟时,世上没有人类,她用黄土造人。又相传她炼五色石补天,折断鳌足支撑四极,治理洪水,杀死猛兽,使人民得以安居。参见“女娲补天”、“女娲造人”。 女娲娲又作蜗、娃。又称女娲氏、灵娲、 娲、女希、女皇氏、女帝等。相传为风姓,上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大火不灭,大水不息,猛兽鸷鸟为害。她乃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见于《淮南子·览冥》。或说为伏牺之妹(《路史·后纪》卷二注引《风俗通义》),曾创制笙簧(《世本·作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