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奏事处 |
释义 | ![]() 奏事处官署名。设于清宫内廷,成立年代不可考,掌向内递进奏折、题本,向外传宣谕旨;安排八旗、侍卫处及各部院每日在朝值日班次;呈递引见官员的“膳牌”、王公大臣年节所进如意和外省、外藩所进土贡方物等。分“内奏事处”和“外奏事处”,简称“内奏事”、“外奏事”。内奏事处在乾清宫西侧月华门之南,以太监任执使,设奏事太监四人,随侍太监二人,记档太监四人,使令太监八人。外奏事处在景运门里九卿值房,由御前大臣兼管,设领班侍卫一人,章京六人,笔帖式二人,奏蒙古事侍卫六人。清制,外奏事官向内传递事件由奏事太监转达,内奏事太监向外传递事件由外奏事官转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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