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太平诏书 |
释义 | 《太平诏书》太平天国文献之一。收洪秀全所撰《百正歌》、《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训》与《原道觉世训》。清咸丰二年(1852)以太平天国诏书形式颁行。次年重刻时将文名中的“歌”、“训”改作“诏”,其中所引孔孟言论与《诗》、《书》或全删或改称古语,常为儒家称道而不合基督教义的故事均删去,文字亦有改动。收入《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第一册、《洪秀全选集》和《洪秀全集》。 太平诏书太平天囯印书。太平天囯壬子二年(咸丰二年,1852)刻印。初刻本,包括《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训》、《原道觉世训》和《百正歌》等编,多为洪秀全于1844—1845年所撰宣传文稿。修订本删去《百正歌》,把“歌”、“训”字样改为“诏”。其内容除劝说世人信仰上帝外,并揭露人世间政治、经济、民族和男女不平等等社会现象,以激励人民反清斗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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