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天兼理、气、数 |
释义 | 天兼理、气、数清颜元的哲学命题。认为数是理的外在表现,理是数的内在联系,它们都是气的属性,三者结合在一起,反映出宇宙万物的运动过程。在理气关系方面,颜元主张“理气融为一片”(《存性编》卷二)。理、数都统一于气,是气的属性。数是气运动变化所表现出来的秩序、定数,而理则是通过数表现出来的必然性。他认为,万事万物都是由气生成,“其往来代谢、流行不已者,数也;而所以然者,理也”(《存学编》卷一)。在理与数的关系上,认为二者密切相联,数是事物运动发展的定数,即发展中呈现出的必然结果,它们都是一气运行的形式和属性。他说:“气机消长否泰,天地有不能自主,理数使然也;方其消极而长,否极而泰,天地必生一人以主之,亦理数使然也。”(同上)认为,一气的运动发展,天地也不能为其主宰,而是它本身的理数在发生作用。即使消长、否泰的转化之机往往借助于某个杰出人物而实现,也仍旧是理数的必然结果,圣贤的作用也只是气数的表现。圣贤本身即是气数的产物,其所发挥的只是气数的固有作用,不能超越、离开气数。“天兼理、气、数,须知我与天是一个理,是一个气、数;又要知这理与气、数是活泼,而呼吸往来、灵应感通者也。”(同上)理、气、数三者组成了客观的自然之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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