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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大理院正卿
释义 大理院正卿官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三十四年奏定官制,设正卿一人,正二品,总理全院事务,监督刑事、民事审判官和院内各职官,以及所属各级审判厅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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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4 4:3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