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夜市 |
释义 | 夜市古代集市之一种。指夜间进行商业活动的场所。唐初沿袭旧制,商业活动必须在指定的市区,聚散有时。曾规定贸易时间为午时至日入前。随着商业活动的频繁,这种限制已不能满足需要,夜市便应运而生。广州、苏州、杭州、扬州等地都有夜市。不少诗人对夜市有所描绘。如张籍《送南客诗》:“夜市连铜柱,巢居独象州。”王建《夜看扬州市诗》:“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唐政府曾欲禁止,开成五年(840)十二月敕:京夜市,宜令禁断。然夜市仍越盛,有些地区的夜市通宵达旦。宋代汴京(今河南开封)商业活动不分昼夜,三鼓(更)以后犹有夜市,通晓不绝。杭州商业繁荣,早市和夜市均很热闹。据吴自牧《梦粱录》卷十三:“夜交三四鼓游人始稀”;“五鼓钟鸣,卖早市者又开店矣”。其后夜市渐少,明代仅见于云南大理喜州市,时称夜集。夜市唐朝由于大城市的繁荣和各地普遍置市,繁荣的都会中夜市也相当普遍了。长安早就有夜市出现,开成年间曾下令“京夜市,宜令断。”不知能否禁断。扬州也有夜市,诗人王建《夜看扬州市》诗说:“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如今不似升平日,犹自笙歌彻晓闻!”(《王建诗集》卷九)。苏州也有夜市,杜荀鹤《送人游吴》诗说:“君到姑苏见,人家尽枕河,……夜市卖菱藕,春船载绮罗。”可能杭州也有夜市,因杜荀鹤《送友游吴越》诗这样说:“去越从吴过,吴疆与越连;有园多种橘,无水不生莲;夜市桥边火,春风寺外船。”足见商业都市的繁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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