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墨子 |
释义 | ![]() ![]() ![]() ![]() ![]() ![]() ![]() ![]() ![]() ![]() 墨子①(约前468—前376)战国时鲁国(一说宋国)人,名翟。墨家创始者。曾为宋国大夫。初“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后“以为其礼烦扰而不悦,厚葬靡财而病民,久服伤生而害事”(《淮南子·要略训》),乃另立新说,聚徒讲学,徒属满天下,形成墨家学派。与儒家对立,并称“儒墨显学”。注重实践,具有“摩顶放踵,利天下而为之”的吃苦精神。一说《墨子》中《天志》、《明鬼》两篇是其学说基础,一说《兼爱》、《尚贤》是其学说中心。其学主旨是“兼相爱,交相利”。认为“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兼爱上》)。主张人与人之间应“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若此则饥者得食,寒者得衣,乱者得治”(《尚贤下》)。提出“非攻”的主张,抨击“攻伐无罪之国”的掠夺战争。曾阻止鲁阳文君攻郑,折服公输般而阻止楚攻宋。反对“无故富贵”的世卿世禄制度,主张“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提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尚贤上》)的命题。认为国家的产生是为了改变人们相互攻击的社会纷乱状态。反对浪费,主张“非乐”、“非葬”,“去无用之费”。强调“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死”。提出检验言论是非的“三表法”:“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非命上》)《天志》、《明鬼》两篇仍保留鬼神宗教形式,未脱殷周传统神权思想的外壳。墨子学说的继承者,一支注重研究认识论和逻辑思想,成为先秦名辩思潮的重要派别;另一支推行墨子的宗教思想,转化为秦汉社会的游侠。汉代以后,墨子思想逐渐湮没。《墨子》一书是研究其思想的主要资料。②书名。墨子及其后学著作总集。成书于战国末。《汉书·艺文志》著录七十一篇,现存五十三篇,另八篇仅存篇名。主张兼爱尚贤、节葬节用,否定天命,强调人为,批评儒家“天命”、“亲亲”、“正名”等观点,提倡“取实予名”,提出中国最早的若干逻辑范畴。其中《亲士》至《三辩》七篇年代较晚,有人认为是伪书。《尚贤》至《非儒》二十四篇,反映前期墨家基本思想。每篇均分上、中、下。《墨子閒诂·俞樾序》:“此乃相里、相夫、邓陵三家相传之本不同,后人合以成书,故一篇而有三乎!”《经》上下、《经说》上下及《大取》、《小取》六篇,为后期墨家哲学、逻辑学和自然科学著作,称《墨经》,又名《墨辩》。《耕柱》至《公输》五篇,记墨子言行,多涉及其政治主张,可作为墨子生平史料。《备城门》至《杂守》十一篇,亦后期墨家著作,主要讲防御战术与守城工具。一说《备城门》以下各篇有汉代官名,为汉人所著。有晋鲁胜注,早佚。宋代乐台注《墨子》,仅有《亲士》至《尚同》十三篇,已佚。现存注本有清毕沅校注《墨子》、孙诒让《墨子閒诂》等。参见“墨经”。 墨子(约前468—前376)春秋战国之际思想家、政治家。墨家学派创始人。姓墨名翟。鲁国人,一说宋国人。宋昭公时曾为宋国大夫。自称“上无君上之事,下无耕农之难”(《墨子·贵义》),为接近“农与工肆之人”的“士”。早年曾习儒术,因不满其“礼”烦琐,另立新说,聚徒讲学,徒属遍天下,形成墨家学派。与儒家对立,并称“儒墨显学”。身体力行,具有“摩顶放踵,利天下而为之”的吃苦精神。率徒奔波于齐、鲁、宋、楚、卫、魏等国,向王公大人宣传其政治主张,制止了多次战争。其中以与公输般论战,止楚攻宋最为著名。墨子在认识论和逻辑学等方面作出重大的贡献。强调了人类的感觉经验,认为“闻之见之,则必以为有;莫闻莫见,则必以为无”(《明鬼下》)。并制定了“三表”法,以“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和“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三者作为判定言论是非真伪的标准。主张“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贵义》)的名实论。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个明确提出“类”和“故”的逻辑范畴。把“察类”、“明故”作为明辨是非、审察同异的论辩原则和逻辑方法。在动机与效果的关系上,强调“志”与“功”的统一,把“利”放在重要地位。认为:“仁人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兼爱下》)在天人关系上,提出“非命”,认为“天命论”“暴王作之,穷人术(述)之”(《非命下》),“此为天下之厚爱也”(《非命中》)。强调要用“强”、“力”来改变生活境遇。认为:“强必治,不强必乱”;“强必富,不强必贫”(《非命下》)。强调“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非乐上》)。他的“天志”、“明鬼”说,没有摆脱殷周传统的思想形式,为其学说中的迷信落后成分,但又成为贯彻其政治主张的工具。以“兼爱”为其伦理思想的核心与政治主张的理论基础。认为天下一切祸害皆起于人们之间“交相别”(互相对立)。主张“兼相爱,交相利”(《兼爱中》),用“以兼易别”(《兼爱下》)否定儒家的“爱有差等”。提倡“利人”的功利主义原则,认为一切“圣知”、“仁义”的价值就在于此。正因为“义可以利人,故曰:义,天下之良宝也”(《耕柱》)。提倡“非攻”,抨击“攻伐无罪之国”的掠夺战争,认为攻伐为“天下之巨害”(《非攻下》),但不反对诛有罪之君的正义战争。政治上还主张“尚贤使能”(《尚贤中》),认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尚贤上》),反对贵族的世袭制,反对儒家的亲亲尊尊,要求不偏富贵,不避贫贱,“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同上)。主张“节用”、“节葬”、“非乐”。反对当权贵族的“繁饰礼乐”、奢侈享乐的生活和厚葬久丧、靡费财物的习俗。其“非乐”理论中,存在狭隘功利主义的观点,主张以物质功利活动取代对于美与艺术的追求。但并不完全否认美的客观存在,“非以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为不乐也;非以刻镂华文章之色,以为不美也”(《非乐上》),认为音、色、甘、美也为人所需要,然而应“先质而后文”(《墨子间诂·佚文》),“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同上)。“尚贤”、“尚同”、“兼爱”、“非攻”、“节用”、“节葬”、“天志”、“明鬼”、“非乐”、“非命”是墨子认为“择务而从事”的最重要的十事,也是构成墨子的整个哲学思想和政治主张的主要之点。其中包含着极为丰富的朴素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为中国哲学史上宝贵的遗产,但也存在着某些消极的迷信成分。墨子思想体系中的唯物主义因素为后期墨家进一步发展。《墨子》七十一篇是后人对他言行的记录。今存五十三篇,为研究墨子和墨家思想的基本材料。有关他言行的记载,还散见于《荀子》、《韩非子》、《庄子》、《吕氏春秋》、《淮南子》等书。《墨子间诂》也辑有其佚文。 墨子(约前468—前376)春秋战国之际思想家、政治家,墨家创始人。名翟。鲁国(一说宋国)人。曾任宋国大夫。初习儒术,后自开一派,招徒游说诸侯,使墨家成为与儒家齐名的当世显学。其学重兼爱尚同,又本下层人民利益,主张尚用节用。故论文不取无实用价值的刻镂雕琢,主张“先质而后文”(《墨子》佚文)。所举立言三表,“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非命上》),皆以切于实用为务。由此力主非乐,以为“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与“刻镂文章之色”等一样,“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可以废弃(《非乐上》),虽未一概否定音乐的审美作用,而仅反对不顾人民死活的过分张扬和享受,但因过尚功利,乃至以为音乐不如舟车,实与对文学形式美过分轻弃一样,反映其对文艺的基本特征和内在规律终隔一层,其所论的影响也因此受到较大的局限。有《墨子》七十一篇,为其门人所编集。今存五十三篇。生平事迹见《淮南子·要略》、孙诒让《墨子传略》等。 墨子 约前468—前376名翟,战国初期的鲁国人。象春秋时期的孔子一样、墨子也招收弟子,组织教学,后来人们把墨子及其后学称为“墨家学派”。墨子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自然观,他否定天命,强调人力,明确指出:天命是统治者用来欺骗民众的工具。在知识的来源问题上,墨子的看法也是唯物主义的,认为知识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通过人们的感观与外界现实的接触中形成的。基于这样的认识,墨子提出了著名的“三表法”《墨子·非命上》:“故言必有三表。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这就是说要想把握事物,首先要接受前人的经验;其次是考察现在百姓耳闻目睹的经验;最后是根据以上两方面,制定方针,运用到国家政治上去。另外,兼爱学说也是墨子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墨子认为,天下之所以会产生混乱与争斗,原因就是由于人们不能相爱。只要人们能“兼相爱”,社会就会安定祥和。因“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此何难之有?”(《墨子·兼爱中》)从“兼爱”的思想出发,墨子又提出了“非攻”的主张,因为战乱会给社会和人民生活带来严重灾害,“春则废民耕稼树艺,秋则废民获敛。今唯毋废一时,则百姓饥寒冻馁而死者,不可胜数。”(《墨子·非攻中》)但更为可贵的是,墨子反对战乱并非仅仅是停留在理论上,而是能以实际行动去阻止不义的侵略行径。如他阻止楚国攻宋就是明显的例证。墨子的“贤人”政治学说也是值得注意的,他认为“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墨子·尚贤上》)“归国宝,不若献贤而进士。”(《墨子·亲士》)墨子的这些主张虽存有不现实的一面,但却反映了大多数民众的共同心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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