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四法界 |
释义 | 四法界佛教用语。华严宗基本教义之一。用以说明对于世界之由世俗认识到“佛智”认识的不同次序,并为世俗认识与“佛智”对世界之四种不同观点,故亦称“法界观”。据澄观《华严法界玄镜》,四法界是:(1)“事法界”:“事法名界,界是分义,无尽差别之分齐故。”此指世俗认识的特征,总是以事物之差别性,或具特殊性之事物,当作自己认识之对象,被称为“情计之境”,虽有而非实,不属佛智范围。(2)“理法界”:“理法名界,界即性义,无尽事法同一性故。”“同一性”,即现象的共性。由“佛智”看,现象的共性,就是“空性”;因万物乃是“唯识所现”,都不实在。故宗密解释说:“理法界也,原其本体,但是本心。”“理”即是本心、佛性、真如。“佛智”达到此种认识,尚“未显真如妙用”,故并不完全。(3)“理事无碍法界”:“无碍法界,具性分义,不坏事、理,而无碍故。”即把“理”、“事”、“性”(共性)、“分”(个性)联系起来观察,结果是“理事”相互“彻入”,具体即是《大乘起信论义记》所说:“如来藏随缘成阿赖耶识,此则理彻于事也;亦许依他缘起无性同如,此则事彻于理也。”然这还不算“佛智”的最高认识。(4)“事事无碍法界”:为佛智达到的最高境界。“第四法界,亦具二义(指性义、分义),性融于事,重重无尽故”。据说,“事本相碍,大小等殊”,各有自体;其所以“无碍”,全在于理有“包遍,如空无碍”的性质,保证事与事之间溶融无间,*相即*相入,互相反映,互相包含,以至无穷无尽。此事事无碍法界,为华严宗的特殊说法,亦是法界缘起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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